武汉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网店)政策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电子商务平台实名注册创办“网店”并在我市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且申请补贴前已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交易笔数达到800笔及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其中,“网店”是指依托正规的电子商务平台合法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网络店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就业大学生兼职经营“网店”的,不能享受创办“网店”一次性创业补贴:
1、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的;
2、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可在创业地社区领取或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人应为法人)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6、网店实名认证信息、交易笔数的截图照片。
三、申报地点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申报。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向创业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四、办理依据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91号)
查询网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whrsj.gov.cn)
五、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