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系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机电工程系
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审工作
评审时间:2017年11月8日
评审地点:机电工程系办公室知远楼416
系部评审参与人:王代萍、杨英、陈驰、王松、石晶晶、张斯阳、陈艳,机电系除参评学生外各班评议小组成员
记录人:王松
评审过程:
为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自强不息,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在总结以前年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今年评审工作,制定出符合我系实际情况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一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名在班级前20%,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较突出;
5.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为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逃课、迟到、早退现象;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勤俭节约,生活简朴且为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由系部根据贫困生库材料情况,结合将各班初审认定情况报与系部工作评议小组,统一评审。
一、评审小组严格秉承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量参评同学的家庭状况及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对违纪违规记录。
二、对照我系贫困生的原始入库材料,严格核查各班级贫困生上交的资助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三、评审小组认真参照建立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的参评条件,逐一审核各班上交的申请书及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始材料。
评审结果:评审小组对照资助条件,严格审查各班递交的申请书系部统一评议,经层层把关审核,初步拟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名单(附后)。该名单将在系部公示3天。
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机电工程系
2017-11-8